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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離職后死亡 保險公司免賠獲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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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0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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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審理一起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團體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杜某從原單位離職后因事故死亡,杜某的父母要求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合同進行賠償,遭保險公司拒絕,進而引發(fā)訴訟。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因杜某系從投保單位處離職后到死亡,根據(jù)保險合同的約定,作為保險人對此不承擔保險責任。因此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杜某系三門峽召威黃金有限公司820施工隊的工人,該公司作為投保人在靈寶市人壽保險公司為杜某購買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并簽訂保險合同。2009年12月11日,杜某離開該黃金有限公司的工作崗位,到靈寶市京都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工作。同年12月27日晚上在工作時,被坑口上方落石砸傷導致死亡。杜某的父母依據(jù)保險合同向靈寶市人壽保險公司提出理賠。2011年12月8日三門峽人壽保險公司以杜某父母提交的材料不全為由拒絕理賠,雙方發(fā)生矛盾,引起訴訟。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杜某的死亡不是在為投保人三門峽召威黃金有限公司工作期間死亡的,而是在從投保人處離職后到靈寶市京都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工作期間死亡的,根據(jù)保險合同的約定,作為保險人對此不承擔保險責任。杜某父母要求三門峽人壽保險公司、靈寶人壽保險公司支付理賠款200000元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判決駁回杜某父母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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