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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蒙面搶劫金店 四名“90后”劫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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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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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90后”本互不相識,只因為“做個大事發(fā)財”而臨時組合到一起,四人大白天蒙面手持砍刀搶劫九江縣鬧市區(qū)金店,短短十幾分鐘就劫得100余件價值近80萬元的珠寶首飾。近日,發(fā)生在江西省九江縣的特大搶劫金店案一審宣判,被告人舒某、虞某、蔡某、牛某分別被江西省九江縣人民法院判處十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舒某曾在九江縣沙河街鎮(zhèn)老街內(nèi)的百世緣珠寶店買過首飾,知道該店人少位偏沒有攝像頭,便于2012年春節(jié)期間邀被告人虞某一起搶劫該店搞點錢用,二人于2012年4月中旬通過多次實地踩點決定搶劫該店,并購買了砍刀等作案工具,由于未找到合適幫手而未動手。
2012年4月24日上午,舒某、虞某在九江市煙水亭碰見蔡某、牛某,四人便商定一起搶劫百世緣珠寶店,并購買了帽子、手套、絲襪、旅行袋等作案工具。當(dāng)日下午六時許,四人在九江市乘坐出租車來到百世緣珠寶店。被告人蔡某拉起未完全關(guān)上的卷軸門,虞某、舒某持刀先后沖入店內(nèi)挾持一名店員,并將店員的頸部及左上臂等處砍傷,牛某沖入店內(nèi)關(guān)上店門后與虞某、蔡某一起用刀柄將柜臺玻璃砸破,將柜臺內(nèi)的首飾裝入旅行袋內(nèi),舒某將店員的一枚黃金戒指、一部手機及一個裝有7000余元現(xiàn)金的手包搶走,四人隨即乘車逃離現(xiàn)場,將搶得贓款及部分贓物變賣款扣除差旅費后予以平分,每人還分得一條金鑲玉掛飾和一枚戒指,將未變賣的125件首飾埋藏于湖南省長沙市瀟湘晨報社附近山上。經(jīng)鑒定,扣押的8件首飾、挖出的125件首飾及被變賣的黃金戒指價值共計76660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認(rèn)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83660元,其行為構(gòu)成搶劫罪,且屬搶劫數(shù)額巨大。其中牛某在犯罪時未滿18周歲,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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