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上結(jié)識網(wǎng)友,閑聊之時得知對方所售的蘋果手機僅需2000元。劉勇為貪圖便宜到外地去買手機,結(jié)果被王濤、李偉、張鵬(另案處理)結(jié)伙搶劫。11月15日,河南省鞏義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王濤、李偉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25歲的張鵬(另案處理)初中畢業(yè)后就不務(wù)正業(yè)。2012年6月20 日,張鵬用QQ號在網(wǎng)上結(jié)識劉勇,稱其手上有蘋果手機僅售2000元,劉勇聽后很是心動于是雙方商議到鄭州進行交易。與此同時張鵬與王濤、李偉電話聯(lián)系稱有個外地人帶了3000塊錢來找他買假鈔,讓兩人去把他錢搶了,兩人信以為真,王濤讓張鵬把劉勇騙到鞏義好下手。三人預(yù)謀后張鵬打電話給劉勇稱自己有事去不了鄭州,讓劉勇坐車來鞏義,并對劉勇說為了體現(xiàn)劉勇的誠意讓他先找個取款機給自己打200塊錢。劉勇不肯,雙方爭執(zhí)不下。張鵬見騙不了劉勇,就讓劉勇先來再說。等會兒換個手機聯(lián)系他。這邊王濤、李偉去重新辦理一個手機號用來和劉勇聯(lián)系,兩人以為劉勇真的是來買假鈔的,所以買來A4紙用剪刀裁成100元人民幣大小用報紙包好。王濤給劉勇電話約定在鞏義市宋陵公園見面。下午5點左右,劉勇趕到鞏義宋陵公園與兩人會合,見面后劉勇提出要先驗貨。王濤、李偉說找個人少地方,這里太顯眼。兩人將劉勇帶到一灌木叢處,劉勇提出驗貨,兩人將報紙遞給劉勇,劉勇拿著報紙準備打開看。這時,王濤拿著裁紙用的剪刀威脅劉勇不許吭聲,兩人將劉勇身上3000元現(xiàn)金搶走。
事后,劉勇到鞏義市公安局報警,通過劉勇提供的手機號碼將王濤等人抓獲。
鞏義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濤、李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jié)伙持械采用威脅方法劫取他人錢財,其行為已構(gòu)成搶劫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附: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dāng)場使用暴力、脅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該案中,王濤、李偉兩人采用采用持械采用威脅方法劫取他人錢財,屬于搶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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