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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地下六合彩” 加油員挪用資金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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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9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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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投注“地下六合彩”,平江中石化下屬某加油站的加油員趙某和王某不惜鋌而走險,共挪用加油款123825元。最終東窗事發(fā),兩人均被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以挪用資金罪處罰,其中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追繳違法所得計人民幣陸萬伍仟元。
被告人趙某和王某均系勞務派遣工,由岳陽市某勞務派遣公司委派到平江的一家中石化下屬加油站工作,其中被告人趙某擔任加油員兼收費、票證員,被告人王某擔任加油員。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底,兩被告人在同事李某處投注地下六合彩。每期投注后,兩被告人并未實際支付現(xiàn)金給李某,而是由李某將應付投注款數(shù)額告知時任收費兼票證員的被告人趙某,然后在其應交給被告人趙某的加油款中抵付。事后,再由被告人趙某在賬目中將自己及被告人王某下個月上交的加油款充抵上一月份的款項。至案發(fā)時,被告人趙某虧空的加油款共計人民幣65830元,被告人王某虧空的加油款共計人民幣57995元。案發(fā)后,兩被告人于2011年9月2日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且被告人王某的親屬已全部退還了其所挪用公司資金。
平江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王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數(shù)額較大的資金從事非法活動,其行為已構(gòu)成挪用資金罪。兩被告人在案發(fā)后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自首,依法可對兩被告人減輕處罰。被告人王邁玲在案發(fā)后退還了全部贓款,取得了單位的諒解,亦可對其從輕處罰。根據(jù)本案的具體情節(jié)及兩被告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可對其宣告緩刑。遂依法作出上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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