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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被盜父子守株待兔 自投羅網(wǎng)賊人法網(wǎng)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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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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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車站盜竊得手后不知收斂,僅過四天再次準備行竊時被失主抓個正著。2012年11月29日,曾因犯盜竊罪二次被判刑的被告人李某又因犯盜竊罪被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依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2012年8月10日19時許,剛剛出獄十五天的李某在石家莊火車站售票廳內(nèi),趁失主尹某看顯示屏之機,將其放在售票廳內(nèi)西側(cè)窗臺上的背包盜走,內(nèi)有人民幣11700元及家用鑰匙等物品,得手后李某將包和鑰匙扔進火車站附近的永安街口一個垃圾車內(nèi),帶著錢回到隆堯老家并將存入信用社。失主尹某發(fā)現(xiàn)被盜后立即向公安機關(guān)報了案,回家后,向父親講了被盜經(jīng)過,二人認定這個賊一定還要去偷,于是二人每天到車站廣場找,結(jié)果僅四天后,當被告人李某再次來到石家莊火車站廣場轉(zhuǎn)悠時,被尹某父子當即認出并扭送至公安機關(guān)。尹某承認了犯罪事實,并帶失主、公安人員找到垃圾車里的鑰匙并交出了未及揮霍的117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的行為構(gòu)成盜竊罪,且系累犯,遂做出上述判決。三進宮的李某無力地低下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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