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日至2月3日,公訴機關指控陳李林等21人分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一案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4月,在黃桂生承諾會給予關照的情況下,陳李林出資260萬元、王智敏出資20萬元,租賃湘潭市雨湖區(qū)韶山中路52號門面,申請注冊成立了“湘潭市雨湖區(qū)愛世紀餐飲娛樂會所”,對外稱“A世紀酒吧”。陳李林一方面通過王智敏向黃桂生許諾贈送酒吧的利潤分紅股以獲取庇護,另一方面積極物色人員為己效力。陳李林先后糾集了其表姐被告人李輝管理財務,并安排其為法定代表人;許以高薪高職,將其同學被告人劉寬籠絡到身邊;從長沙招募了有管理“嗨吧”經驗的被告人沈斌英、邱憲勇。與此同時,社會關系復雜的被告人夏欣也主動投奔到陳李林手下。陳李林又網羅了社會閑散人員被告人扶少坤等人擔任酒吧的內部保安,以維護該酒吧的利益。經過陳李林的精心運作,“A世紀酒吧”組成了一支對其惟命是從的“嗨吧”經營班底。陳李林通過“嗨吧”、賭博電游等非法行業(yè),有組織地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聚斂非法財富,并倚仗黃桂生的庇護,利用黑白兩道的勢力對湘潭市雨湖區(qū)的酒吧行業(yè)形成重大影響,從而逐步形成了以其為領導核心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犯罪行為涉嫌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等。
根據該案涉案人員多、社會影響大的特點,為確保庭審工作的絕對安全,雨湖法院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并在組織上進行了精心準備。雨湖區(qū)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制定了專門的庭審、后勤保障、押解安全預防等方案,抽調了60余名警力全程值庭保衛(wèi)。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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