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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涉嫌強奸案且系輪奸被提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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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9 來源:中山日報 2013-07-09 第 6749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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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案已被提起公訴。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期間,為完善證據(jù)依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F(xiàn)已查明李某某等五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三款第(四)項規(guī)定,涉嫌構成強奸罪,且系輪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附:《刑法》第236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據(jù)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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