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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千里一線用心牽 電話調解化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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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來源:中國法院網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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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次的溫馨通話,不厭其煩的耐心解釋, 法官誠懇的工作態(tài)度和為民的敬業(yè)精神深深打動了我們董事長,他今天特別囑咐我一定要按照法官的調解去處理。” 9月23日,北方某乳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秦某一踏進安徽含山縣人民法院就慷慨表態(tài),并當場支付全部款項7萬元,兩個生意伙伴的雙手再一次緊緊地握在了一起。
含山縣人民法院在審理含山某公司與北方某乳品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時,由于雙方當事人相隔千里、路途遙遠,原被告雙方訴訟十分不便,法官嘗試利用電話進行調解。一方面提醒原告案件如果判決不但會增加其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和其他交通費等一系列的經濟成本,而且會增加其時間的支出,既額外消耗財力人力,又額外浪費時力精力,無形當中也增加了公司的運營成本;另一方面告知被告按照雙方合同約定,應當支付拖欠貨款,如果經過法庭判決,就有可能會給他們公司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甚至有可能導致無法預測的經濟損失。
為此,含山縣法院承辦法官通過電話多次與雙方進行積極溝通,盡最大努力找尋原被告雙方利益的均衡點。在設身處地為原被告雙方分析案由的同時,還明之以法,動之以情,曉之利弊,并對原被告雙方存在的分歧點,分別提出客觀公正的意見建議供其參考,為雙方化解雙方矛盾糾紛努力尋求一個平衡點。
法官通過情真意切、耐心細致的調解,原被告雙方愉悅地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為當事人節(jié)約了人力物力成本,也節(jié)約了辦案資源,提高了法院的辦案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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