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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退件貨物變沙子速遞公司賠償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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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來源:中山日報 2013-10-25 第 6857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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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解元杰 快遞寄到東莞因沒人簽收退回中山,寄件人拆開包裹查看,發(fā)現(xiàn)里面的貨物全變成了沙子。寄件人向快遞公司索賠9800元,雙方僵持不下鬧到了法院。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成功調(diào)解了該宗運輸合同糾紛案件,快遞公司賠償寄件人7000元。 官先生系小欖某鉬絲線切割配件店的經(jīng)營者。9月13日,官先生委托中山某速遞公司向東莞一客戶郵寄兩箱鉬絲,約定快遞費45元到付,貨款9800元由速遞公司代收。速遞公司快遞員在收件時,發(fā)現(xiàn)兩箱貨物已由官先生用紙箱包裝并纏好透明膠紙,因此沒有當場拆開包裹驗明貨物,僅是在官先生店鋪用官先生的電子秤稱過兩箱重量就將該包裹收回公司。隨后,快遞公司把包裹發(fā)往東莞,后因收件人沒有付款簽收貨物而退回中山。 9月18日,快遞員來到店鋪將貨物退回官先生,但官先生當場驗收時拆開包裹發(fā)現(xiàn),里面的鉬絲變成了沙子,且一稱重,發(fā)現(xiàn)只有26.6公斤,比原來的35公斤少了很多。官先生認為是速遞公司調(diào)了包,要求速遞公司賠償其損失。而速遞公司認為包裹的包裝從收件到退貨一直都是完整的,公司沒有拆開過包裝,也沒有驗貨,根本不清楚里面究竟是鉬絲還是沙子。雙方因此產(chǎn)生糾紛,并先后兩次報警,就賠償問題一直達不成一致意見。 為此,官先生將速遞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速遞公司賠償其損失9800元。昨日,該案在市第二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官先生稱自己是個體戶,做生意,都是在網(wǎng)上訂貨,自己在網(wǎng)上有一個網(wǎng)店,客戶在網(wǎng)上看到他的電話,打電話給他訂貨,一般都不簽訂合同。庭審歷經(jīng)2個多小時,雙方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 在法庭調(diào)解階段,官先生要求速遞公司賠償其成本費9200元,而速遞公司僅同意按快遞費的三至五倍賠付。民二庭陳登烽副庭長分別對雙方做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了調(diào)解協(xié)議,一致同意由速遞公司支付7000元給官先生以了結(jié)雙方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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