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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遭舉報后拘禁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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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 來源:中山日報 2014-01-10 第 6934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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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因為自己吸毒遭人舉報,黑龍江籍男子閆某城把一名女子非法拘禁在酒店,并剪掉對方頭發(fā)、致對方輕微傷。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向媒體通報了被告人閆某城的判決結(jié)果,他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判刑一年半。 ■吸毒遭舉報,男子非法拘禁他人 2012年11月21日晚8時許,家住古鎮(zhèn)的小慧接到朋友電話,邀請她到鎮(zhèn)上一家酒店5051號房玩。小慧進入該房后,一名男子從衛(wèi)生間出來并把房門關(guān)上,惡狠狠地問小慧是否舉報過他吸毒。小慧并不認識該名男子,更沒有舉報對方吸毒。 她否認后,該男子對她進行毆打。為避免遭進一步傷害,小慧“承認”是她舉報的。該男子又讓她說出舉報的過程,小慧便瞎編了一段。男子認為小慧在說謊,又扯著她的頭發(fā)從客廳拉到房間。剪掉小慧的頭發(fā)后,男子用一把槍型工具對著她繼續(xù)逼問舉報的過程。 直到次日早上6時許,小慧才被釋放。同年11月24日,警方在該酒店將男子抓獲歸案,并當場繳獲滅火槍1把、滅火槍彈殼1個及其他物品。經(jīng)法醫(yī)鑒定,小慧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據(jù)閆某城供述,他有吸毒史,因聽人說他遭一名女子舉報,閆某城就把“可疑”的小慧騙到酒店房間非法拘禁以報復。 ■燈飾廠重名,他找人上門打砸 警方進一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就在閆某城拘禁小慧的前三天,他還犯下一起故意毀壞財物罪。閆某城在古鎮(zhèn)經(jīng)營一家燈飾廠,2012年11月18日上午9時許,他得知鎮(zhèn)上有一家照明有限公司與他的燈飾廠重名,便找人上門“談判”。 協(xié)商未果后,閆某城糾集“青虎”、“小白”(均另案處理)來到該燈飾照明公司,由閆某城駕車接應,“青虎”、“小白”分別持鋼管、扳手打砸該公司的3扇鋼化玻璃門、一張玻璃臺和兩臺電腦顯示器等。該公司損失共計6000余元。被警方抓獲后,閆某城賠償了對方6000元并獲得諒解。 法院認為,閆某城犯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應數(shù)罪并罰,非法拘禁他人中有毆打情節(jié),對該罪應從重處罰。法院最終兩罪并罰,判其有期徒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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