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wǎng)訊 (劉紅連) 江西省吉安縣一汽車修理工幫別人修車,為了省事,未放置枕木,竟直接將千斤頂置于沙土地面,致使地面下陷傾斜、貨車傾倒,而將他人壓死。5月5日,吉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彭細芽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彭細芽系吉安縣油田鎮(zhèn)一名汽車修理工。2013年10月7日上午9時許,被告人彭細芽應(yīng)胡正輝的邀請來到油田鎮(zhèn)老信用社的路邊幫胡正輝裝有收割機的貨車補胎。彭細芽沒有觀察汽車停放的地面情況,在未放置枕木的情況下,直接將千斤頂置于沙土地面把貨車右后輪頂起并拆下輪胎,后裝運到其店內(nèi)修補。因沙土地面無法承受千斤頂?shù)膲毫Χ孪葜聝A斜,導(dǎo)致裝有收割機的貨車傾倒,將在旁邊玩耍的胡正輝之子胡某某當場壓死。案發(fā)后,被告人彭細芽打電話報警。事后,被告人彭細芽已支付被害人家屬2萬元賠償款。
另查明,被告人彭細芽2006年因犯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被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彭細芽在操作千斤頂過程中,未按千斤頂操作規(guī)范進行作業(yè),因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鑒于被告人彭細芽在案發(fā)后能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予從輕處罰。同時被告人彭細芽又有犯罪前科,可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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