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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女子騙親友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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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9 來源:中山日報 2015-01-29 第 7318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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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鳳一女子詐騙親妹妹等7 位親戚高達600余萬后自首。 ——切莫揮霍親人和朋友的信任,因為一次就足以揮霍一空。 ——題記 本報訊 東鳳一女子詐騙親妹妹等7位親戚高達600余萬后自首。記者獲悉,市中級法院昨日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人阿娟(化名)2012年起,采取虛構(gòu)其供職的公司有大量承兌期票業(yè)務,以及能幫助被害人在銀行辦理理財業(yè)務等事實,以高額利息為誘餌,欺騙被害人楊某、親戚陳某、許某等7人通過銀行轉(zhuǎn)賬或支付現(xiàn)金的方式向其出借欠款。阿娟將上述款項用于賭博及支付他人利息。至2014年3月,被告人阿娟騙得上訴被害人共計人民幣686.4萬元。其中,親妹妹楊某被騙達251.9萬,朋友黃某被騙達346萬。 庭審中,阿娟稱起初借款只是為了償還賭債,后來為了償還本金和利息只能采用 “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找其他人借錢,具體方式是虛構(gòu)自己是中山市某電器公司的財務助理,公司有大量承兌期票,并承諾5%-10%的月息。借款對象包括自己的親妹妹和其他親朋好友。每次借款都有寫借據(jù)。阿娟自稱案發(fā)前已經(jīng)償還了被害人大部分借款,后因剩余部分無力償還,自行到公安機關投案。 檢方認為被告人阿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阿娟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可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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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記者陳泳蓓 通訊員謝欣然 張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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