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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被發(fā)現(xiàn)揮刀威脅男子被捕后獲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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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3 來源:中山日報 2015-03-13 第 7361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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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一男子在小欖鎮(zhèn)入室盜竊,被事主發(fā)現(xiàn)后揮刀威脅得以逃脫,但隨后被警方抓獲。該男子落網后還交代曾在2013年盜竊他人價值20余萬元財物。3月11日,市第二法院通報,被告人司徒某茂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5萬元。 2014年4月27日上午,家住小欖鎮(zhèn)圓峰南路的鄭先生回到家中,發(fā)現(xiàn)一名陌生男子手拿一個掛包從主人房出來,鄭先生意識到該名男子是入室盜竊?!霸撃凶涌吹轿液蟊愠值断蛭覔]動幾下,并往樓梯處逃走,于是我立即躲進屋內將房門反鎖并報警?!编嵪壬f。 隨后,鄭先生清點物品發(fā)現(xiàn)1部手機被盜,還有手表、金戒指和相機等,共價值7320元,此外還有1個千足金帆船擺件、3枚戒指和1只銀色金手鐲、一條銀色手鏈等無法核價的財物。 入室盜竊者是24歲的司徒某茂,他在逃跑過程中被巡邏人員抓獲?!爱斕炝璩?時許,我從圍墻攀爬進一間住宅準備伺機盜竊。上午9時許,我進入該住宅三樓實施盜竊,走出房門時看到一名男子,便拿出背包內的一把匕首,沖該名男子揮舞了幾下,該男子很害怕,我便趁機逃跑?!?BR> 落網后,司徒某茂還交代了一起發(fā)生于2013年10月13日的重大盜竊案。當天,小欖鎮(zhèn)翠盛路一處民宅被盜走相機、鉆戒、鉆石項鏈等案值23.95萬元的物品,還有港幣、美金等數萬元現(xiàn)金。 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司徒某茂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5000元。法院兩罪并罰決定對他執(zhí)行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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