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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猥褻前女友男子獲刑2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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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1 來源:中山日報 2015-03-31 第 7379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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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中山小伙黃某與前女友分手后心不甘,先是非法侵入前女友小吳住宅,后又非法拘禁并猥褻小吳。3月30日,市第二法院通報,被告人黃某被判犯非法拘禁罪獲刑10個月,犯強制猥褻婦女罪獲刑1年9個月,法院兩罪并罰對他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 黃某,1991年出生于中山市,高中文化。黃某與小吳曾是男女朋友關(guān)系,分手后,黃某多次糾纏小吳。2014年7月26日3時許,黃某侵入小吳家中,后被小吳發(fā)覺。小吳通過微信質(zhì)問他,并稱要報警。當(dāng)晚8時許,黃某約出小吳,要求她出具協(xié)議不追究其責(zé)任,遭到小吳拒絕。 惱羞成怒的黃某對小吳拳打腳踢,迫使吳下跪,將吳禁錮。2014年7月27日10時許,黃某又對小吳進行猥褻。后在小吳出具協(xié)議后才將她釋放。當(dāng)天下午1時許,黃某得知小吳報案后向警方投案,并如實供述其罪行。經(jīng)鑒定,小吳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案發(fā)后,黃某已賠償小吳醫(yī)療費4000元。 法院認(rèn)為,黃某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情節(jié),他的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拘禁罪,應(yīng)依法從重懲處;同時,他又以脅迫方法強制猥褻婦女,這一行為又已構(gòu)成強制猥褻婦女罪,應(yīng)依法懲處。法院兩罪并罰,于近日對他作出上述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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