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布司法服務保障脫貧攻堅和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十大典型案例。中山中院辦理的“梁某強、梁某全貪污危房改造資金案”,入選省法院公布案例。 2013年4月至2017年4月,港口鎮(zhèn)中南村民委員會委員梁富強在協助當地政府實施危房改造工程期間,與該鎮(zhèn)社會事務局民政事務股股長陳志祥(已判決)、梁日全密謀,利用陳志祥、梁富強分別負責港口鎮(zhèn)、中南村危房改造事務的職務之便,通過虛構、冒用低保戶和優(yōu)撫對象身份、虛列危房改造工程項目的方式,共同騙取、侵吞危房改造專項資金共計304.8萬元。其中,梁富強、梁日全各自分得約91萬元、92萬元。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梁富強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60萬元;梁日全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不服并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市中級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案是騙取侵吞低保戶、低收入家庭和優(yōu)撫對象的危房改造工程專項資金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依法嚴懲扶貧領域貪腐犯罪分子,是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的一項重要工作。接下來,中山法院將充分發(fā)揮司法審判職能,為解決好“三農”問題、促進農業(yè)高質高效鄉(xiāng)村宜居宜業(yè)農民富裕富足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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