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被害人嫖娼不敢報警的心理,17歲少女楊某伙同多名男子結伙在東升、小欖等鎮(zhèn)區(qū)以招嫖方式設局實施搶劫,并多次得手。記者6月4日從市中級法院獲悉,楊某如實供述罪行,因未滿十八周歲獲得從輕減輕處罰,終審被判有期徒刑6年3個月,處罰金6000元。 楊某2000年出生,廣西人。2017年2月11日晚11時許,楊某與歐陽某某、鄧某等人預謀搶劫。楊某招攬被害人趙某到東升鎮(zhèn)某出租屋嫖娼,歐陽某某、鄧某隨后進入該房,以威脅、恐嚇方式逼迫被害人說出微信支付密碼、銀行卡密碼,通過微信支付將其銀行卡內的3000元轉至楊某微信賬戶,后又轉至歐陽某某微信賬戶。 首次得手后,楊某又于2月15日凌晨、晚上8點及3月2日晚上10點三次與他人合伙作案得手,搶劫覃某1萬元,李某1萬元及陳某3000元。去年3月17日,警方在古鎮(zhèn)將楊某抓獲歸案。破案后,贓款均未繳回。 法庭上,楊某的辯護人提出楊某是未成年人,家庭和社會原因導致她法律意識淡薄,缺乏辨別是非及自控能力,請求法院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再對楊某以減輕量刑。 今年1月,法院一審判決楊某犯搶劫罪,對她判刑6年3個月,處罰金6000元并責令她退賠被害人損失。楊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近日被市中院終審駁回。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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