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來到酒店打算住宿,湖南人符先生背靠電梯門等候電梯時卻不慎墜入電梯井摔傷。去年,符先生將坦洲一酒店告上法庭,索賠近6萬元。酒店則提出反訴,要求符先生向酒店返還墊付的2.2 萬余元醫(yī)療費。12月12日,市中級法院通報了這起民事糾紛的終審判決。 ●男子酒后墜入電梯井,與酒店互訴公堂 2015年8月1日,符先生和十幾個同學在坦洲吃飯,符先生喝醉后到酒店住宿。在等電梯時,符先生背靠著電梯門,突然掉到電梯內。電梯門沒有完全合并,大家趕緊幫忙將符先生拉到電梯外,酒店保安也及時打救護電話,幾分鐘后救護車就將符先生送到醫(yī)院治療。 符先生被診斷為腦震蕩、骨折,他在接下來幾個月多次到醫(yī)院治療,酒店方墊付了22813.69元醫(yī)療費。去年,符先生將酒店告上法庭,索賠醫(yī)療費、誤工費等人身損害賠償款59597.7元。酒店則向法院提起反訴,請求判令符先生向 酒店 支付墊付 的醫(yī)療費22813.69元。“符先生存在用腳踢電梯的行為,他當時處于醉酒狀態(tài),并背靠電梯門上,和他跌落電梯口事件存在因果關系?!?br/>●雙方都有責任,酒店被判擔責七成賠近3萬 符先生有沒有踹電梯門?法院調取了質監(jiān)部門關于事故的調查材料,酒店保安稱聽到踢東西的聲音,就進去大堂看發(fā)生什么事。庭審中,酒店表示不清楚符先生有沒有大力踹電梯門,當時沒有工作人員看到,攝像頭也沒有拍到;事后電梯公司做了檢查和維護,沒發(fā)現存在問題。 法院認為,結合保險公司調查報告、符先生朋友的陳述等可以認定,酒店的電梯沒有到達1樓時,電梯門打開了,符先生掉到電梯井中,酒店應當舉證證明符先生有破壞電梯門的行為。但酒店沒有證據證明符先生有破壞電梯門的行為。且在事故發(fā)生時,酒店沒有在電梯門上張貼相應的警示標語。 法庭認定酒店應對符先生摔倒在電梯井內所受傷害承擔賠償責任,而符先生醉酒背靠在電梯門上也存在過錯。法院結合案情,判令符先生自己擔責三成,酒店擔責七成,扣減已經支付的醫(yī)療費外,酒店還應向符先生支付6249.27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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