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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友服藥自殺男子賠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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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來源:中山商報 2010-08-12 第 1811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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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茂群 漫畫 商報訊 兩個廣西老鄉(xiāng)通過征婚網(wǎng)相識并同居,因男子外出與另一女子約會,家中女子吞安眠藥死亡。女方母親認為,男子負有責任,遂向法院起訴要求11萬元賠償。昨天,市第二人民法院通過調(diào)解結案,男方賠付女方1.5萬元。 昨天,該案在市第二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被告雙方的代理人進行了激烈辯論。原告阿英母親的辯護律師認為,阿英與阿保在征婚網(wǎng)上認識并戀愛,已經(jīng)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當阿英知道阿保還有另外一個女朋友后,情緒激動,在事發(fā)前一直與阿保有手機短信及電話來往,在手機短信中顯示阿英有自殺的念頭。阿保事前知道阿英有自殺傾向和服吃安眠藥的習慣,而且阿英住在其家中,阿保對阿英的死亡負有先行行為的保護義務。 但阿保的辯護律師則稱雙方雖然在征婚網(wǎng)上認識,但只是普通朋友,阿保已有一固定女朋友,阿英也知道。事發(fā)前,阿保曾向阿英表示外出是去找女朋友,當時阿英沒有表現(xiàn)出情緒不穩(wěn)定,雙方也沒有發(fā)生爭吵,阿保不可能也不應該預見到阿英會自殺,不存在先行行為的保護義務。而且,阿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應該有清楚認知,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該案主審法官認為,阿英的死亡令人惋惜,能調(diào)解結案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最終,經(jīng)過一個多小時的調(diào)解,阿保同意向死者家屬支付1.5萬元賠償款。
案情回放 阿英(化名)約28歲,阿保(化名)約30歲,均系廣西人。今年3月,兩人通過某征婚網(wǎng)認識并見面幾次,后阿英辭去在佛山的工作來中山找阿保,希望阿保幫她在中山找工作。阿英在阿保家住下,雙方發(fā)生過性關系。后來,阿英知道阿保另有女朋友,覺得阿保對感情不忠,情緒不穩(wěn)定,需要服安眠藥才能入睡。5月22日晚上,阿保告知阿英自己要去女朋友家。阿保離開后,10 點多鐘還接到阿英電話。但第二天中午回到家里,卻發(fā)現(xiàn)阿英服過量安眠藥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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