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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未滿月犯案再“進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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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7 來源:中山日報 2011-11-17 第 6149 期 A9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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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由2007年至今4年里,阿林盜竊3次,近日,因為入戶盜竊23根香煙,他再次入獄,被判處7個月徒刑,并處罰金1000元。 今年24歲的湖南人阿林初中畢業(yè)后就來到廣東打工,2007年在美的公司盜竊手機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2008年在南頭鎮(zhèn)盜竊電力設(shè)備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11年6月刑滿釋放后,阿林來到東鳳鎮(zhèn)找工作,結(jié)果工作沒找著,當月28日又干起“老本行”。當天凌晨3時許,阿林竄至和平村4層樓高的何宅,通過一窗口攀爬上二樓陽臺,之后用樹枝撬開陽臺門。進到屋子后,阿林開始滿屋子翻找財物,走到一樓大廳,看到茶幾上屋主放著的兩包已經(jīng)開封的香煙,阿林便將香煙拿起放進兜里。隨后,阿林聽到樓上有動靜,知道住宅主人起床后,立即躲到三樓至四樓樓梯拐角處。 當時,屋主何某起床準備到魚塘開增氧機,瞥見二樓陽臺門開著,也沒特別注意。之后下到一樓,發(fā)現(xiàn)睡覺前放在茶幾上的兩包煙不見了蹤影。雖然感覺有些奇怪,但何某仍然按照原先計劃,到魚塘開增氧機。 阿林也不敢再四處走動,20分鐘后,何某從魚塘回來后就一直坐在一樓大廳看電視,直到早餐時間。早餐時,何某詢問妻子,昨晚睡覺前有沒有打開二樓的陽臺門,妻子回答“沒有”?!澳怯袥]有拿過我放在茶幾上的兩包煙?”答案同樣是否定時,何某開始懷疑家里遭賊,于是讓妻子到二樓查看有沒有貴重東西被盜。 7時許,何某發(fā)現(xiàn)三樓有動靜后,馬上撥打110報警。警察趕到,在三樓至四樓樓梯拐角處抓獲正打算逃走的阿林,也在阿林身上搜到了23根香煙。 近日,阿林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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