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第二人民法院對9宗毒品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宣判。 通訊員李世寅吳藝明鄺羽攝 昨日上午,市中級法院對2宗毒品犯罪案進行集中宣判。在一團伙販毒案中,被告人劉城因販賣毒品數(shù)量巨大,一審被判死刑,另外4名成員分別獲刑3年至15 年不等并處罰金;被告人袁躍紅以六旬老母親作掩護販毒545.6克(本報2012年5月24日A7曾報道)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汕尾購毒中山販賣,警方收網(wǎng)繳獲1.59公斤毒品 33歲的湖北省監(jiān)利縣人劉城是團伙販毒案中的主犯。2011年,劉城染上毒品,后通過一個販賣冰毒的人認識了汕尾甲子鎮(zhèn)一外號叫 “山雞”的男子。2012年6月始,劉城糾集徐志偉等4人開始從“山雞”那購買毒品,然后在中山沙朗、南朗等地販賣。據(jù)劉城供述,團伙成員徐志偉在2012年9月初接到了一張大單,對方要購買1公斤冰毒。同年9月8日凌晨到汕尾將7萬元現(xiàn)金給 “山雞”,拿到貨后回中山時,發(fā)現(xiàn)有警察在查車,于是馬上打電話給‘山雞’,后來走另外一個路口上高速。 這一團伙有很強的反偵察意識,即使成功駕車返回了中山城區(qū),他們還分地點下車,最后再到窩點集中。到達住處后,劉城長舒了一口氣,拿著一公斤冰毒對成員劉小強說,“你看,多漂亮!”緊接著,蹲守的警方?jīng)_入該屋子,劉城等人就被抓獲。警方在其租住的房間內(nèi)當場繳獲毒品共1597.09克,其中冰毒1596.19克,氯胺酮0.9克。 在這起團伙販毒案中,一同落網(wǎng)的還有劉城的女友陳燕。她在團伙販毒中充當“老板娘”的角色。昨日,中級法院一審判決陳燕有期徒刑8年,并沒收個人財產(chǎn)4萬元。陳燕聽著判決,不禁痛哭。 法院認為,劉城結(jié)伙販賣、運輸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應(yīng)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法院一審判處他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徐志偉等4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輔助作用,是從犯,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法院判處韋廷江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10萬元。徐志偉等3人有期徒刑3年至13年不等,并處沒收財產(chǎn)1萬元至10萬元不等。 ■男子以老母親做掩護販毒545.6克被判死緩 昨日上午,法院對另一起販毒案進行了宣判,被告人是34歲的四川人袁躍紅。2010年6月,袁躍紅因販賣毒品被佛山市南海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1年6月刑滿釋放后,他重操舊業(yè),曾于2012年4月在浙江省臺州市曾向張波(另案處理)販賣海洛因等毒品。 2012年5月22日上午,袁躍紅在小欖鎮(zhèn)龍山公園門口被警方抓獲。民警從其乘坐的出租車上搜出545.6克海洛因。讓人意外的是,袁躍紅的“同伙”居然是其60歲的老母親。原來,袁躍紅為掩人耳目,將其母從佛山騙至中山為自己販毒提供掩護。 法院認為,袁躍紅販賣毒品數(shù)量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應(yīng)依法嚴懲。袁躍紅是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應(yīng)從重處罰。市中級法院一審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袁躍紅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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