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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借同學摩托車禍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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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1 來源:中山日報 2014-04-01 第 701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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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同學聚會卻因酒后駕駛而樂極生悲,近日黃圃法庭調(diào)解了一起生命權(quán)糾紛案件。黃娟酒后向同學借摩托車外出,發(fā)生意外導致身亡。黃娟父母把借車者趙南告上法庭,索賠26 萬余元。最終雙方達成和解,趙南支付 2.8 萬元了結(jié)糾紛。 2012年11月14日,黃娟、趙南及其他幾個老同學一起聚會,把酒言歡。從KTV 出來后,老同學們均感意猶未盡,黃娟便駕駛趙南的摩托車載著趙南到大排檔繼續(xù)宵夜。在趙南與其他同學下車進入大排檔后,黃娟又駕駛趙南的摩托車載著另一朋友去取資料。黃娟返回大排檔途中,在黃圃鎮(zhèn)新明路東海家私城對開路段時與馮某駕駛的摩托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黃娟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交警部門認定雙方承擔同等責任。黃娟的父母隨后把借車者趙南告上法庭。他們認為,黃娟雖然存在過錯,但趙南作為機動車所有人,在黃娟沒有取得駕駛證且醉酒的情況下,趙南仍將摩托車借給黃娟駕駛是有過錯的,趙南應(yīng)承擔 30% 的責任。黃娟的父母索賠264735.48元。 趙南在法庭上直呼冤枉,他認為自己不是肇事方,而且同學去世,他也很傷心。經(jīng)法庭調(diào)查,辨法析理,趙南逐漸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也逐漸理解了黃娟父母的心情。同時,黃娟的父母也逐步開始理解與諒解趙南。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趙南支付28000 元給黃娟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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