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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運輸案值346.5萬元紫貂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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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2 來源:中山日報 2016-10-12 第 7940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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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市中級法院通報了一起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的終審判決。東莞一服裝企業(yè)員工深夜非法運輸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制品,在翠亨收費站入口處被查獲,案值346.5萬元。今年3月10日,被告人楊某良一審被判刑7年,領罰金30萬元。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市中院近日終審駁回,該判決已生效。 “我不懂法律,一審量刑過重,我不知道運輸?shù)氖鞘裁礀|西?!边@是今年7月6日市中院開庭二審一起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時,被告人楊某良向法院提出的辯解。 楊某良是東莞市某制衣廠的員工。2014年11月24日晚,楊某良開著公司的客車在中山市南朗鎮(zhèn)翠亨富悅加油站處裝載16袋含有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制品。楊某良用黑布遮擋車窗,并準備好了虛假的物流單和司機證應付檢查。 當他行駛到廣澳高速公路往廣州方向翠亨收費站入口處時,被設卡檢查的公安人員當場查獲。楊某良被公安人員截停時,神情緊張,車燈也沒有開。經(jīng)鑒定,公安機關所查獲的野生動物制品中,其中有3袋共693張屬于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紫貂的鞣制皮毛制品,共價值346.5萬元。 2015年6月,楊某良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今年3月,市第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楊某良獲刑7年,并領罰金30萬元。楊某良隨后向市中院提出上訴,請求減輕處罰。他的辯護律師認為,現(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證實楊某良是明知運輸?shù)膭游锲っ珜儆谡滟F、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的。 今年7月6日,市中院二審該案。市中院認為,楊某良在公安機關曾供認他在服裝公司工作20年,知道該公司制衣時用兔子、羊、狐貍、貂等動物皮毛。案發(fā)當晚,他也知道運輸?shù)氖莿游锲っ?。此外,楊某良還供述他在此前曾多次凌晨時分從東莞市到中山市的該處加油站拉皮料。因此,鑒于楊某良長期在服裝公司務工,對各種動物皮毛制品有所認識,結(jié)合他在運輸過程中為躲避檢查所實施的一系列行為,法院認定他應當知道所運輸?shù)呢浳锸菄医惯\輸?shù)囊吧鷦游锲っ破?。近日,市中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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