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耐心細致的給我們做工作,這筆拖了三年的錢,終于能要回來了!”原告在電話中向法官表示。近日,河北省博野縣人民法院南小王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及時有效地化解了雙方矛盾,案件得以圓滿解決,實現(xiàn)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2022年3月,被告保定某公司負責人劉某以生意經(jīng)營周轉為由,先后向張某借款55萬元,同時出具借條一份,雙方在借條中約定利息。起初劉某按時償還利息,2023年11月起,劉某以種種理由推脫償還欠款,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張某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詳細了解案情,并及時與雙方當事人取得聯(lián)系,深入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后,為妥善化解矛盾,承辦法官秉承“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劉某拖欠的時間太長了,我要求他必須一次性還清全部款項并支付相應利息!”張某生氣的表示。而劉某表示目前公司經(jīng)營狀況不佳,但仍有還款意愿,只是短時間內(nèi)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雙方分歧較大,未能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于是承辦法官扭轉思路,展開“背對背”調解,分頭化解雙方心結,一方面向劉某釋法析理,強調誠信履約的重要性,并告知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長時間不還款將要面對的法律后果,引導其應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另一方面將劉某及其公司的現(xiàn)實困境告知張某,希望能給劉某適當?shù)膶捪迺r間。 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協(xié)議,劉某于2025年7月31日前分期償還張某剩余欠款共計53萬元,張某放棄了要求利息的主張,雙方冰釋前嫌,握手言和。 下一步,博野法院將繼續(xù)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用心用情用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譜寫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的鮮活故事,以實際行動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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