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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婚自己耳聾就難醫(y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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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3 來源:中山日報 2009-05-13 第 5230 期 B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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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結(jié)婚26年的老夫妻竟然鬧起了離婚,而妻子提出的離婚理由是:如果不離婚,自己的耳聾就醫(yī)不好!昨日,記者從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以這對老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為由不同意他們離婚。 王紅梅(化名)和丈夫結(jié)婚26年,有兩個孩子,兒子還在讀書。前段時間,王紅梅突然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離婚,她表示自己和丈夫感情破裂,經(jīng)常爭吵。而且還欠4萬元債務(wù),她本人在2004年5月患了突發(fā)性耳聾,生活極其不方便,“如果不離婚,我這耳聾就沒辦法醫(yī)得好!”因此,她堅決要求離婚。 但王紅梅的丈夫表示不同意離婚,認(rèn)為兩人雖有爭吵,但是感情依然還在。對于妻子的耳聾問題,他也很著急,王紅梅其中一側(cè)耳朵是先天性聾的,另外一側(cè)突然聾了的耳朵已經(jīng)配了助聽器,若要根治需要10多萬元,但因為兒子尚在讀書,經(jīng)濟上暫時還不允許。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后認(rèn)為,王紅梅夫婦結(jié)婚多年,婚姻基礎(chǔ)較好,因經(jīng)濟問題爭吵,僅是生活瑣事,只要雙方互諒互讓,爭議即可解決。至于王紅梅所患耳聾疾病,可通過其他方式進行治療,離婚并非治療的方法,因此判決不準(zhǔn)雙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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