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么快就幫我們解決了糾紛,實在太感謝了!”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與南頭商會在商事巡回法庭成功線上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雙方企業(yè)簽訂調解協議后,連連為法院工作點贊。 
原來,東莞某公司(化名)與中山某酒店(化名)2021年9月簽訂買賣合同,為其提供沐浴隔斷供貨及安裝工程,合同總金額為159萬余元,東莞某公司還交了保證金2萬元。2023年4月,工程完工驗收后,中山某酒店仍欠15萬元工程款及2萬保證金遲遲未付,因此雙方發(fā)生爭議。 收到案件后,承辦法官吳婷充分考慮到案件性質為商事案件,為更好、更快處理案件,遂將案件委托至市第二法院與南頭商會共建的訴調對接工作站,利用巡回法庭和商會調解員的商事經驗和影響力,引導當事人在訴前調解化解糾紛。 
▲法官會同商會調解員化解糾紛 “來回跑一趟估計要一天時間,謝謝法官想的這么周到。”因原告在東莞,為了減少當事人來回奔波,節(jié)省時間、金錢和精力,吳婷法官采取了“線上云調解”的方式。 在調解過程中了解到,被告對欠款事實認可,但因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無法立即還清欠款。據此,吳婷法官指出被告的違約行為已構成失信,有損企業(yè)社會形象;同時結合被告經營的實際困難,建議原告接受被告通過分期的方式逐步還清欠款。 經過法官和調解員反復調解,最終原告與被告達成協議,約定由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欠款,法院當場出具了司法確認裁定書,矛盾糾紛得以化解,得到雙方當事人的好評。 這是“法院+商會”調解機制為企業(yè)解紛解難、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個縮影。 
▲法官“以案釋法”,提升人民調解員的法律運用能力 “法院將繼續(xù)與商會加強溝通交流,加強商會調解員培訓,促進調解員素質不斷提高,建立健全商會調解機制與訴訟程序有機銜接的糾紛化解體系”,吳婷法官表示,市第二法院依托巡回法庭進行線上線下多元調解,有利于打破時間、空間限制,高質高效化解商事糾紛。 調解結束后,吳婷法官還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聚焦商事糾紛常見矛盾,將相關調解法律法規(guī)、實際案例和調解技巧深度融合,提升人民調解員的法律運用能力和調解能力。 近年來,市第二法院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建立健全“法院+商會”法調銜接機制。2013年,市第二法院-南頭商會訴調對接工作站正式掛牌成立,將當地6000多家企業(yè)中小家電制造業(yè),納入該站訴前信息平臺,年均受理調解涉商案件近千宗,調解成功率達97%。 “在南頭商會訴調對接工作站的基礎上,我們進一步成立了南頭商事巡回法庭”,市第二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接下來,該院將進一步推動調解審判無縫對接,高效妥善化解當地各類商事糾紛,為企業(yè)降成本減訴累、穩(wěn)增量防風險,進一步優(yōu)化法治營商環(huán)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