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破產清算案選任管理人機構公告 (2020)粵20破10號、(2020)粵20破申1、2、3、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yè)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guī)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規(guī)范企業(yè)破產案件管理人選任與監(jiān)督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規(guī)定,現就擬受理的中山市宇新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恒立針棉織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明利毛織有限公司、中山市城建環(huán)境服務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選定破產管理人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搖珠確認破產管理人從2019年度廣東省破產管理人名冊中的本市二級管理人名單搖珠選任。 二、在冊的二級管理人根據本公告公示的債務人信息認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yè)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司法解釋、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回避情形。如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內容需加蓋單位公章并備注聯系人、電話以及是否確認經過自查有無回避情形)。書面申請材料需在預告發(fā)布之日起3日內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門(以法院簽收時間為準)。 按照搖珠結果確定承辦案件的二級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職責過程中才發(fā)現回避事由,并以此為據申請變更管理人的,視為該輪次內已承辦過案件。該案將在本輪次沒有承辦過案件的二級管理人中搖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業(yè)名稱:1.中山市宇新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2.中山市恒立針棉織品有限公司3.、中山市明利毛織有限公司、4.中山市城建環(huán)境服務有限公司。 搖珠日期:2020年03月27日10時00分。 搖珠地點: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一樓 郵寄地址:中山市東區(qū)孫文東路49號 聯系人:黃毅斌 電話:0760-88880621、18988557833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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