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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地區(qū)法院行政審判業(yè)務培訓班在我市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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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7 來源:中山法院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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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至10日,省法院在我市舉辦廣東省“珠三角”地區(qū)法院行政審判業(yè)務培訓班。省法院副院長劉恒軍出席了此次培訓班。此次培訓班是繼粵東、粵北、粵西地區(qū)法院行政審判業(yè)務培訓班后的第四次全省分片培訓,來自廣州、深圳、中山、珠海、東莞、佛山等六個市中級人民法院及其所轄基層法院主管行政審判工作的院長和行政審判庭的全體審判人員共計二百人,以及廣東省法院對口援建新疆喀什、農(nóng)三師、西藏林芝地區(qū)法院15名法官受邀專程參加了本次培訓。 培訓班專門邀請最高法院行政庭趙大光庭長為學員講授當前行政訴訟的熱點難點問題及相關司法政策;邀請中山大學博士生導師劉恒教授講授行政法的理論前沿問題。培訓班還派出省法院行政庭資深審判長解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分析信息公開案件及工傷保險案件實務及行政案件審理思路等內(nèi)容。 分片培訓方式有利于針對不同地區(qū)不同行政案件特點,能夠?qū)⑴嘤枌ο缶唧w到每一位行政審判法官,取得了良好的培訓效果。培訓人員普遍反映此次培訓班舉辦及時、務實,尤其是能夠結合“珠三角”地區(qū)案件具體特點進行有效的針對性指導,解決了審判實踐中的疑難問題,并感謝中山中院為成功承辦此次分片培訓工作所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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