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更有效發(fā)揮訴訟保全的作用,根據有關規(guī)定,本院決定以公開申請、資格選定的方式,補充選定在本市兩級法院從事訴訟保全擔保業(yè)務的擔保公司。根據本市實際,本次補選擔保公司的名額不超過4個。申請需具備的基本條件、申請資料及選定程序等請參閱《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擔保公司開展保全擔保業(yè)務的規(guī)定(試行)》(已在中山法院網公布,網址:http://bafra.org)。有意申請的擔保公司,請按上述規(guī)定要求將申請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于2015年6月5日前向本院立案一庭提交。 聯系地址:中山市興中道16號中級法院立案窗口 聯系人:秦燕(0760-88880605),傳真:88880624 特此公告。
附: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擔保公司開展保全擔保業(yè)務的規(guī)定(試行)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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