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抗8號
向立:
本院受理許桂華與蘇州邑富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及中山光谷茂和激光加工科技有限公司、晏軍、吳均毅和你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抗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一、本案由本院提審;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shè)計制作及技術(shù)支持:中山網(wǎng)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wǎng)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