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終2271號
龐俊學:
本院受理上訴人新疆前海聯(lián)合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與被上訴人黎吳強,原審被告龐俊學、阮偉科、都邦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6月3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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