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021)粵20民抗3號
東莞市智新科創(chuàng)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東莞市天英五金機械有限公司、中山飛旋天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和你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抗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一、本案由本院提審;二、再審期間,中止原裁定的執(zhí)行。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wǎng)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wǎng)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