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021)粵20民轄終37號
余彥汪: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巨邦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中山市三鄉(xiāng)鎮(zhèn)潤德印花工藝廠、原審被告余彥汪加工合同糾紛管轄權(quán)異議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轄終3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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