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7969號 黎柏、黎廣安: 本院受理上訴人宿峰訴你們2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們2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們2人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終796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本案按上訴人宿峰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裁定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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