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157號
冉應(yīng)明、冉茂武:
本院受理上訴人涂益銀與你們、嚴巨齊、中山市大涌鎮(zhèn)易城染織洗水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03月11日09時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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