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020)粵20民申199號
姜振鋼:
本院受理季春花與區(qū)偉強及你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申19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駁回季春花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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