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粵20民終3580號 廣東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南朗鎮(zhèn)正青水泥制品廠與被上訴人廣東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你單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單位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dá)本院(2019)粵20民終358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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