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6316號
翟海平: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與你被繼承人債務(wù)清償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0年12月24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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