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3336號
陳百達: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飛創(chuàng)展示用品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廣東上格展示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終333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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