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2093號
樊嶠:
本院受理上訴人畢愷麗與你股權轉讓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終209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粵2071民初18341號民事判決;二、駁回樊嶠的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