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3639號 王陸南:
本院受理上訴人田鳳萍與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20)粵20民終363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diǎn):一、維持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粵2072民初4636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第二項;二、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粵2072民初4636號民事判決第四項;三、變更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粵2072民初4636號民事判決第三項為:原審被告王陸南對原審被告中山市鋒品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債務(wù)承擔(dān)連帶清償責(zé)任;四、駁回被上訴人中山市古鎮(zhèn)亮祥照明光電廠的其他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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