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160-165號 邱錦松:
本院受理上訴人孔德燕、葉竹林、李桂好、藍(lán)春梅、葉任華、蘇恒權(quán)、蘇維森、歐仲金、何國雄與你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20)粵20民終160-165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限于60天內(nèi)到本院民事審判第四庭領(lǐng)取上述法律文書,逾期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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