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5379號
李雪:
本院受理上訴人廣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與裴作斌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20年11月12日14時(shí)4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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