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2271號(hào) 中山市重誠照明電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何畏、鄭華梅與被上訴人深圳市順拓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原審被告中山市重誠照明電器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單位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dá)本院(2020)粵20民終2271號(hào)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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