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粵20民終4876號 宋佳明、中山市眾森塑膠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陳一勝與霍繼超、陳瑞祥、陳望、陳娥、中山市賽嘉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及你(你單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20年10月29日14時(shí)45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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