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粵20民終2657號 胡華國: 本院受理浙江省東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你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終265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一審判決;二、胡華國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浙江省東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為墊付工人工資586323.5元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三、駁回浙江省東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的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