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020)粵20民終892號 余齊江: 本院受理上訴人曾小云與你離婚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終89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維持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13037號民事判決第一項;二、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13037號民事判決第二項、第三項;三、婚生兒子余嘉銘(曾用名余豆)由曾小云直接撫養(yǎng),余齊江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當月起每月10日前向曾小云支付兒子余嘉銘的撫養(yǎng)費1200元,直到余嘉銘年滿18周歲止;余齊江在不影響余嘉銘生活和學習的情況下可隨時探視余嘉銘,曾小云應予以配合;四、駁回曾小云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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