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1796號
陳日華:
本院受理上訴人曾振中與被上訴人茂名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及你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終179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曾振中的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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