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粵20民終5422號 周小鐘、蔡永美、中山市盈安房地產(chǎn)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廣東中明建筑裝飾實業(yè)有限公司、梁佩敏、劉幸初、劉冠彬、劉兆容、郭碩、梁梓賢、廣東佳富機電工程有限公司、陳麗香、黃劍文、蕭向陽、王國成: 本院受理上訴人林純娟與你(你單位)申請執(zhí)行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終542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本案按上訴人林純娟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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