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020)粵20民申23號
中山市洪源紙類制品有限公司、王玉蓮、孫英杰:
本院受理孫韻菲與中山市豐匯紙類制品廠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申2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準許孫韻菲撤回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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