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456號 寶良昆: 本院受理上訴人瑞華建設(shè)集團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李勇勝以及原審被告中山市海雅投資有限公司、寶良昆建設(shè)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終45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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